近日,据公开信息显示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和佳医疗”或“公司”)索赔案件迎来新进展,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,驳回和佳医疗的上诉请求,投资者二审终审胜诉。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(执业证号:13101200410820485)提示,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损的投资者,可通过“新浪股民维权平台”自愿登记索赔。(赵敬国律师专栏)
回顾本案,2022年12月7日晚,和佳医疗发布关于公司及原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中国证监会”)《立案告知书》的公告,因公司及郝镇熙先生、蔡孟珂女士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等法律法规,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郝镇熙先生、蔡孟珂女士立案。2023年3月28日,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送达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[2023]7号)。广东证监局认定和佳医疗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:(一)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。未在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真实、准确、完整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,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。(二)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。未在2020年年度报告、2021年年度报告中真实、准确、完整披露当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、利润、净利润等信息,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。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,于2020年1月3日-2022年3月18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,无论在2022年3月19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,可发起索赔登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