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杜川
数字人民币(e-CNY)跨境支付试点正在不断推进。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近日宣布了新的数字金融和资本市场举措,以扩大与中国的金融合作,其中就包括中国和新加坡之间的跨境数字人民币试点。
继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与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于2020年签署数字金融合作谅解备忘录(MOU)之后,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与中国人民银行此次开展了一项试点,允许两国游客在新加坡和中国使用e-CNY进行旅游消费,为旅客在海外旅游期间购物提供更多便利。
12月7日,国务院印发的《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(上海)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》指出,有序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,探索数字人民币在贸易领域的应用场景。
转自:经济日报
经济日报北京12月9日讯(记者姚进)《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》日前发布,共包括9项政策措施。其中,经常项目政策措施4项,主要是进一步完善特殊贸易外汇收支管理,将前期已在部分区域试点实施的便利化措施推广至全国,具体包括优化市场采购贸易外汇管理等。资本项目政策措施5项,主要是拓展资本项目便利化政策及更新优化部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,具体包括全国推广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改革政策等。
《通知》从主体范围、试点地区、试点额度等方面对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进行了升级。一是在以往高新技术、“专精特新”企业的基础上,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试点主体,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;二是政策覆盖范围从此前的17个省(市)扩展至全国;三是将此前17个省(市)的便利化额度提高至等值1000万美元,其余地区的便利化额度暂定为等值500万美元,便利高新技术、“专精特新”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跨境融资,同时防范企业债务风险。